6月24日 浙江省体育局官网发布通知 他们将被授予 相应的运动员称号 ↓↓↓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授予廖可馨等7人次一级运动员、刘嘉美等25人次二级运动员、鲁迎春等2人次三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根据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(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)和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(体竞字〔2024〕121号)有关规定,现授予廖可馨等7人次一级运动员称号,刘嘉美等25人次二级运动员称号,鲁迎春等2人次三级运动员称号。名单如下:
一、一级运动员 (7人次)
排球
温州市代表队:廖可馨, 叶欣琪, 李慧, 兰赵静, 刘佳慧, 庄欢馨, 华安琪
二、二级运动员 (25人次)
排球
绍兴市代表队:刘嘉美, 周江云, 王淑婷, 王思惠, 王静怡, 吴煜涵, 陈怡苹, 董晨晨
金华市代表队:王淼淼, 贝翊嘉, 丁文婷
宁波市代表队:诸葛胜楠, 毛欣瑜, 阎歆媛
嘉兴市代表队:张周飞扬, 黄潇苇
舟山市代表队:冯宝怡, 孙艺祯
台州市代表队:潘佳怡, 吴优, 金紫燕
温州市代表队:张芯语, 潘昱雯
绍兴市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:张可馨, 毛怡霏
三、三级运动员 (2人次)
排球
宁波市代表队:鲁迎春,叶可涵
浙江省体育局
2025年6月23日
来源:浙江省体育局 监制:郭必文 审核: 汤怡虹 编辑:郭乐天【来源:浙江体育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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